关于提高个人会员费标准的通知函

2018-11-23 00:00:00

    广东省心理学会于2016年3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提高个人会员费标准事宜,拟将个人会员费标准变更为:“个人会员会费400元/四年,1500元/终身。个人会员会费缴纳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分期缴纳,每四年缴纳一次,每次400元/人,四年后又继续交;二是集中缴纳,个人会员一次性缴纳会费1500元,成为终身会员,以后不需要再缴纳”。共47人参与投票,投票结果如下:42人赞成(超过三分之二),4人反对,1人弃权。


    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省财政厅备案,从即日起,个人会员费(含新收会员、续费会员)按新标准收取。


    特此函告!




广东省心理学会

二0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