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在我省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卓有声望、或在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加入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系统,依据《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注册标准(第二版)》之8.12条款规定,广东省心理学会拟向中国心理学会提名推荐注册督导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资质条件
1、中国心理学会在册会员;
2、担任广东省心理学会理事或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职务;
3、从事过一定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督导实践工作;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校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疫情期间参与或组织心理援助工作;
(2)有5年以上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和督导实务经验,具有高校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疫情期间参与或组织心理援助工作;
(3)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精神医学、社会工作等领域具有特殊贡献或具有较高专业声望的,如出版了有影响力的专著,在省级学会、协会担任副主任以上职务、在医疗系统有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并在单位担任相应行政职务。
注: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第1~3项,第4项须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二、推荐程序
1、申请人可自荐或由专业委员会推荐,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附件1:推荐表》《附件2:人员汇总表》及资质条件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广东省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督导专业委员会邮箱gd_dudao@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命名为“推荐注册督导师+真实姓名”;
注:学会任职一栏,广东省心理学会理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请填写“委员”,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按实填写。
2、2021年7月19日至7月30日,由广东省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督导专业委员会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初审;
3、2021年8月2日至8月13日,由广东省心理学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复审,决定提名推荐注册督导师名单,并提交至中国心理学会;
4、2021年8月31日以后,由中国心理学会对提名推荐注册督导师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三个月伦理公示(被推荐人需要在伦理公示期间完成16学时专业督导培训、24学时的专业伦理培训)。
附件(可点击下载):
广东省心理学会关于2021年度提名推荐注册督导师的通知.pdf
联系人:
1、蒋老师,gd_dudao@163.com(广东省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督导专业委员会)
2、霍老师,020-85210893(广东省心理学会秘书处)
广东省心理学会
2021年5月28日